各位业主,该交物业费了
来源: | 作者:华誉 | 发布时间: 2024-09-18 | 59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缴费是种支持,催费是种监督;按时缴费是种诚信!支持、信任、诚信就在自己手中,请珍惜!
享受物业服务是您的权利,按时缴纳物业费是您的义务!那个承诺假期就来交物业费的您,还没来;那个承诺下个月就来交物业费的您,还没来;那个答应发完工资就来交物业费的您,还没来;那个“警告”管家不准再打电话、发信息通知缴纳物业费的您,也还没来··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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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费是小区恶性循环的开始,为了物业工作顺利开展,为了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,请按时交物业费!
法律依据:
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四条 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。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,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。
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,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;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,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。
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、供水、供热、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。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七条: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,履行下列义务:
(四)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;
(五)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;
第四十一条: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。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,从其约定,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。
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,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。
第六十四条: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,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,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;逾期仍不交纳的,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缴费是种支持,催费是种监督;按时缴费是种诚信!支持、信任、诚信就在自己手中,请珍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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